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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減輕非自願離職勞工的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推出111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其中,勞工若為獨立負擔家計,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補助金額將再加給20%。勞動部提醒,10月14日為受理申請的最後一天,請符合資格的民眾把握時間辦理。

【申請資格】
一、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0月14日為止,仍未就業,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失業給付者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二、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0月14日前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去年10月14日至今年10月13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於前一年內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申請人除了得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外,還得同時符合以下3種條件。

一、申請人及配偶110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
二、申請人未請領老年給付、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者。
三、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是具正式學籍的學生。

【補助金額】
公立高中職每學期每名補助4千元,私立高中職每名補助6千元。

公立大專校院每人補助1萬3千6百元,私立大專校院每人補助2萬4千元。

此外,若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其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2人以上,且均符合本要點之補助規定者,上述補助金額將加給2成。

若非自願離職的勞工有2個兒女就讀私立學校,除了各能獲得2萬4千元外,還會另外加給2成,共能得到57600元的補助金額。

【申請方式】

一、線上申請
至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以「自然人憑證」線上提出申請。

二、郵寄申請
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申請書表,或至線上申請系統下載。

勞動部提醒,民眾若對於補助有任何相關問題,可以撥打1955免費諮詢專線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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